4月8日,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《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》,其中在重要任务中提到:重点淘汰35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,优先改造为各类热泵机组;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、能效低、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。
(五)供热设施设备更新。按照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、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(2024年版)》《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》(TSG 91)、《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 24500)、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3271)等要求,更新改造超过使用寿命、能效等级不满足工业锅炉节能水平或2级标准、烟气排放不达标的燃煤锅炉。重点淘汰35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,优先改造为各类热泵机组。
(十)建筑节能改造。按照《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、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(2024年版)》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(GB 55015)等要求,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、能效低、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、散热器、冷水机组、外窗(幕墙)、外墙(屋顶)保温、照明设备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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